根据《安徽省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和寿县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成立财经领导组
财经领导组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收支情况的调控、监督、会计报表的核定等。
2.成立财务监督审核小组
财务监督审核小组负责各类支出票据的审批,审查各种支出是否合理、真实、合法,对于不规范的支出票据拒绝审核。
3.成立物品采购小组
采购小组负责采购政府采购以外的各类办公教学用品。未经采购小组采购物品不予报销。
4.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统一便用非税局规定的票据收费,严禁白条收费。
5.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类支出票据每周三定期由财务监督审核小组集体审核后,由校长或校长授权签批。
6.严明财会人员职责,保障财经工作顺利运行。
(1)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执行《会计法》,坚持原则,严守纪律,熟悉业务,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规范收支票据并及时上报教育经费核算中心。
(3)及时报批发票,申请备用金,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开支。
(4)定期汇报学校资金余缺情况,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7.严格资金管理,完善手续,严控支出。
(1)2000元以上支出经行政例会研究同意后实行支票转帐。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3)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公款私用。因公借款须申报处、室负责人同意,校长签字同意。公事办毕后,一次性报销发票,还清借款,不得拖欠。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
(5)各类支出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入)、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送财务监督审核小组审核。手续不全,票据填写不清楚,粘贴不规范不予审核。
(6)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实行招待申报制、实名制,由办公室填写申报单,报请校长签批,并对口陪餐,定点招待。招待费于当月公布。
(7)公差由处室负责人申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同意。车旅费、会务费据实报销,住宿费、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教师集体外出学习、由行政会议确定开支标准,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8)教职工外查病、治病不予报销车旅费、护理费等费用。
(9)尽量减少加班,确需加班由处室负责人申报时间、人数、补助金额,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后实施。
(10)各类出差、加班,按规定予以补助,不再报销工作餐、出差餐。
(11)严格控制使用临时工,突击工作必须雇临时工时,由处室负责人申报时间、人数、工资,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同意后实施。
8.加强购物管理,实行购物申报制。
500元以内物品购置由处室负责人申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500-2000元之间物品购置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采购小组统一采购;2000元以上物品购置由校长办公会研究,报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购物需填写申报单,批准后,交采购小组办理。
物品采购后交保管员入库,保管员须建立进出登记表,由需用人员签字领取。
财务监督审核小组不定期对物品入库、领取状况进行检查。
低值易耗物品统一实行领用制或以旧换新。
大宗物品须登记并记入固定资产帐目。由使用人保管,不准化为私有,丢失照价赔偿。
办公设备分处室登记保管,不准挪用,非经允许不得搬出办公场所。
个人家用电脑不准带入办公场所进行维修。
9.公共设备维修及基建。
小型维修(1000元以内),由处室负责人申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大型维修(1000元以上),由总务部门核报,行政会议研究,或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各类维修申报时,均需明确维修内容、标准、金额。维修结束,学校组织人员验收。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按规定程序办理。
10.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按月公布支出情况,接受教职工监督。
11.校务公开,做到按事公开、按时公开、全部公开。
12.实行经费预算支出制度,重大的支出项目,要经教代会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