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指出“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为积极推动我校高中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逐步建立科学、全面的学生评价体系,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寿县二中学生发展性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发挥评价的引导激励作用,通过对学生基础素质发展性评价,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评价目的
学生发展性评价既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知识能力和谐发展,激发学生创新精神,通过多元化评价,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完善教学过程,全面促进学生发展。
三、理论依据
学生发展性评价的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各学科课程标准。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
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更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
(二)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发展和变化的过程。每一学期的评价要注重学生一学期的表现和发展情况,毕业时的基础素质发展性评价要注重学生在各个学期的表现和发展情况,要让学生的发展过程成为基础素质发展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坚持质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对学生的学习过程的评价是一个非学业性的评价。如果只采用分数或等级等量化的东西来对它进行评价是片面的、不科学的。只有根据它的过程性、发展性的特点,采用诸如成长记录袋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得到正确的评价结果,促进学生的自我发展。
(四)坚持日常表现和标志性发展绩效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既要看到学生取得的标志性绩效,又要注重学生在日常发展过程中的心理、道德、价值观、学习态度和创新能力的养成。
(五)坚持全面发展和特长发展相结合
评价标准既应注意对学生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有个性、有特色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六)坚持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方法多样的原则,
要让评价成为学校、学生、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式活动,成为平等沟通、探讨问题、确立目标、树立自信的教育过程。除考试或测验外,还要研究制定便于评价者普通使用的科学、简便易行的评价方法,探索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的自评与他评的评价方法。
(七)坚持评价促进发展的原则
教育的意义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和完善,评价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了解过去,把握现在,重在未来,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功能的状况。让评价成为激励成长的有效手段,要求评价反馈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增强发展前进的动力。让学生在探索的过程中去享受成功的愉悦,鼓励学生从评价中去发现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断促进自身的发展。
(八)坚持诚信、公开的原则
评价是为了促进发展,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基础素质,因此评价要实事求是,要诚信公正,让学生通过评价正确认识自己,树立发展的目标和信心。
五、评价体系
(一)评价内容:主要由综合素质和考试信息两个模块组成。其中综合素质模块由思想品德和公民素养,心理素质和合作能力,学习态度、方法和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和校本课程学习情况六个部分组成;考试信息模块由学生高中阶段学科课程过程性成绩和毕业会考成绩两部分组成,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执行。
(二)评价标准:综合素质六个方面的评价标准为:
1.思想品德和公民素养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遵守学校纪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具有社会责任感。
(5)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6)诚实守信,举止文明,逐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
2.心理素质和合作能力
(1)具有正确的自我认知,悦纳自我的能力。
(2)热爱生活,活泼开朗,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3)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能倾听、理解他人的意见,能同情关心他人,与他人友好相处。
(4)有完成任务的信心和毅力,敢于探索和尝试新鲜事物。
(5)对个人的行为负责,有一定的自制能力,能以各种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6)自立自强,不怕挫折,勇于克服困难。
3.学习态度、方法和能力
(1)有学习的愿望和兴趣。
(2)学习态度积极,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3)能运用各种学习方法来提高学习水平,养成对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
(4)能够结合所学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解决问题。
(5)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运动与健康
(1)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2)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身体健康。
(3)树立健康意识,培养健身能力,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5.审美与表现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
(2)积极参加艺术活动,能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6.综合实践和校本课程学习情况
(1)积极选修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兴趣爱好广泛。
(2)在掌握课程基本内容的基础上,丰富、拓展知识和技能。
(3)探索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初步养成在实践中发现、探究和创新的精神。
(4)达到选修课程的标准要求,形成一定的学习成果。
六、评价办法
(一)对学生的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根据评价标准,学期末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做出等级评价、考试信息进行量化赋分。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后与考试信息一并记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学生的成长记录还应包括具备能够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标志性资料,要客观、公正、富有个性化,能够促进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
(二)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价和任课教师评价,分别从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等级评价。
在学生自评中,学校要事前把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作出说明,提出要求。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六个方面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身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在六个方面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在学生互评中,学生单项发展内容获得优秀等级达到70%以上且不合格等级不超过5%,或优秀与良好等级合计达到85%以上、其中优秀等级达到50%以上且不合格等级不超过5%,该项发展内容的学生互评等级为“优秀”。优秀和良好等级合计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等级不超过5%,该项发展内容的学生互评等级为“良好”。学生单项发展内容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合计达到60%以上,该项发展内容的学生互评等级为“合格”。学生单项发展内容获得不合格等级达到或超过40%,该项发展内容的学生互评等级为“不合格”。
在任课教师评价中,以班级为单位,由所有任课教师组成学生教育评价小组,根据教师对学生的观察了解,对学生的前三项发展内容做出等级评价。后三项评价内容主要由相应学科的任课教师做出等级评价。
综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价、任课教师评价的结果,学生单项发展内容获得至少3个优秀等级且没有不合格等级的,该项发展内容可确定为优秀等级。学生单项发展内容获得至少3个良好以上等级且没有不合格等级的,该项发展内容可确定为良好等级。学生单项发展内容获得至少3个合格以上等级的,该项发展内容可确定为合格等级。学生单项发展内容获得2个以上(含2个)不合格等级的,该项发展内容可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三)除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做出等级评价外,班主任还要对学生一学期来的成长表现做出写实性评价。写实性评价应多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地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以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学生今后的发展和提高进行有效的指导。
(四)学生在完成高中阶段性学业时,学校要根据《学生成长记录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做出终结性评价。高中三学年六学期单项评价获得至少4个优秀且无不合格等级的为优秀等级,获得至少4个优秀良好等级且无不合格等级的为良好等级,不合格等级不超过2个的为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超过2个的为不合格等级。
班主任还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请学生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七、评价结果的运用
(一)等级评价是对学生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和学生的学习成绩一起,在学期末反馈给家长。
(二)每学期的等级评价结果要作为评优评先、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学校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推荐市级、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时,要将学生的等级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三)可以根据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情况,评选各类个性发展突出的优秀学生,让更多的学生体验成功、感受激励。
(四)学生在完成阶段性学业后,只有各项终结性评价全部达到合格或合格以上等级,方可取得毕业证书。
八、实施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的要求
(一)实施学生基础素质发展性评价体现了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班主任、课任教师、学生、家长要充分认识实施发展性评价的意义,本着评价内容科学化、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和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分管校长、政教、教务、班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发展性评价委员会。委员会要依据本方案,组织评价实施,监督评价过程,处理评价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委员会下设由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与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与的评价小组。
(三)要把改革学生评价制度作为加强德育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利契机。教师和学生都要通过一定的形式记录学生成长的足迹,要将评价作为引导学生温习过去、总结反思的教育过程,发挥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反馈信息,逐步建立、完善科学诚信的评价机制,评测结果要及时予以公开公示。
寿县二中新课程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