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寿县二中运动场塑胶跑道及篮球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后,部分潜在投标供应商就招标文件提出了质疑,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质疑:
b、投标时提供透气型塑胶跑道使用的EPDM颗粒在空气散发负离子,符合JC/T2110-2012检测及招标技术标准要求,并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c、投标时提供塑胶跑道材料(聚氨酯)材料取得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生态产品认证证书,满足CEC 047-2021《CEC生态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五星级评价要求。(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d、投标时提供透气型塑胶跑道(渗水型塑胶跑道)耐人工气候老化性能5000h后,符合GB 36246-2018《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标准要求,拉伸强度≥0.4MPa,拉断伸长率≥40%的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e、投标时提供透气型塑胶跑道材料生产企业获得绿色供应链评价证书,符合CEC031-2019《绿色供应链评价技术规范 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星级评价要求。(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以上四条是个别塑胶原料生产企业为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产品的某些性能上的检测数据,其性能不是产品的必备性能,且检测标准也不是国家标准,因此具有个别性、倾向性、排他性,不能作为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所有企业及产品均具备。建议予以删除或调整。
答复:原招标文件中以上四条予以删除。招标文件中塑胶环保性能技术要求部分条款“a、投标时提供透气型塑胶跑道原材料(胶粘剂、跑道面材、EPDM颗粒)和成品有害物质限量符合《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相关指标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予以保留。
寿县二中
2021年7月26日
附:
寿县二中运动场塑胶跑道及篮球场维修工程项目技术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