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二中七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根据省、市、县关于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精神,经学校七届一次教代会讨论通过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绩效工资中70%部分:70%绩效工资按月随基础工资发放到个人账户。
二、绩效工资中30%部分:30%绩效工资的2/3,学校根据教职工工作特点和不同的工作岗位,折算成标准课时发放;1/3根据个人绩效工资比例发放(按70%的1/7比例标准)。绩效工资资金缺口部分由学校自筹资金补足。
三、绩效工资发放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周为单位计算,按考勤月发放(四周为一个考勤月)。
四、绩效工资发放对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五、绩效工资标准:
1.教师实际授课时在1-6课时,12元/节;7-12课时;15元/节;13-18节;20元/节;19节以上;22元/节。
教师绩效=授课时数+备课时数+早自习(1/2)+晚自习(45分钟/节)+兼职岗位津贴。(授课时数按课程表计算;周实际备课课时跨年级按周实际授课课时累计计算;不跨年级、跨文理备课按周实际授课课时较多的班级增加1课时;早晚自习按实际安排表计算;以上按周计算。教师不设保底绩效,0课时0绩效。)
2.教辅、工勤人员岗位课时(12元/节)。
工 作 类 别 | 工作量 |
会计 | 10课时 |
馆室负责人 | 9.5课时 |
水工、电工 | 9课时 |
驾驶员 | 9课时 |
教务员、考勤人员、保卫人员 | 8课时 |
实验员 | 7.5课时 |
其他人员 | 7课时 |
3.特殊岗位可享受上级文件规定的专项岗位补贴。教职工兼职岗位人员津贴另行计算。
4.兼职人员岗位周工作量(折合课时)
兼职 | 折合课时 |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 1.0课时 |
各中心主任(师训、实验、图书阅览、信息、会计) | 2课时 |
省、市、县名师工作室首席教师 | 分别3.2.1课时 |
年级组长 | 4课时 |
年级组副组长 | 2课时 |
中层管理人员 | 6课时 |
校级管理人员 | 8课时 |
工会委员 | 1课时 |
5.班主任月津贴=基础津贴+早晚自习+安全、卫生奖(班主任基础津贴每月240元,早、晚自习每周6课时,安全、卫生奖每周各10元。高三班主任早晚自习加倍,班级安全和卫生工作出现通报批评扣除)
6.行政管理人员:
中层领导副职津贴=高二年级2个班语文课时津贴+班主任基础津贴。
中层正职=(高二年级2个班语文课时津贴+班主任基础津贴)*1.05;
校级津贴=(高二年级2个班语文课时津贴+班主任基础津贴)*1.1。
行政兼职人员,不重复计算津贴(可就高)。
专职副书记按中层正职计算。
行政兼课,课时费按12元/节计算。班子成员兼职班主任不重复计算津贴(可就高)。
六、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1.教师考核采取双向考核,一是监控,二是教室日志记录。行政、班主任和教辅工勤人员采取脸谱签到。
2.教师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听评课活动按1课时计算。
3.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旷课1节按2节课时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4.病事假要提前通知教导处和年级组,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5.迟到10分钟和提前下课者按旷课处理(以铃声为准)。
6.考勤人员没有发现,处罚考勤人员1课时。
7.每周无缺勤记录人员每周增加2课时(含自习)。
8.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值班护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双休日社团活动、研究性学习、兴趣小组辅导教师每节课25元。
10学校集体活动按1--2课时计算(具实考勤)。
11.长期病事假人员按皖人社秘〔2013〕290号《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文执行。
12.周工作量标准:
科 目 | 工 作 量 |
语、数、外、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 | 12节/ |
其它学科 | 14节/ |
13.职称评定、晋级、评先评优按实际工作量认定并优先考虑超课时和满课时老师。
七、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
该项奖励共分:教师教育教学竞赛奖、教师指导学生竞赛优胜奖、教研成果奖和教育成果奖。
1.教育教学竞赛奖
参加教学技能竞赛、优质课评选、优秀教学设计、教学能手、教坛新星等按以下标准发放。同一比赛获奖按最高奖计算,不重复计算。此类比赛获奖依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教育学会和各级政府部门文件或颁发的获奖证书。其他各种社会机构举办的比赛获不在此奖励范围。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000元 | 600元 | 400元 |
省 级 | 400元 | 300元 | 200元 |
市 级 | 300元 | 200元 | 100元 |
县 级 | 200元 | 100元 | 50元 |
2.指导学生竞赛优胜奖
①辅导学生参加国家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奖或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按以下标准发放。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000元/生 | 500元/生 | 400元/生 |
省 级 | 500元/生 | 300元/生 | 200元/生 |
市 级 | 200元/生 | 150元/生 | 100元/生 |
县 级 | 100元/生 | 50元/生 | 30元/生 |
②其他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鼓励性或群众性比赛按第4款第(2)条执行。
③市级及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按文件规定执行。
3.教研成果奖
(1)各级教研部门评选的论文
级 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400元 | 300元 | 200元 |
省 级 | 200元 | 150元 | 100元 |
市 级 | 100元 | 80元 | 50元 |
(2)在教育部主办或主管的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报纸),参照国家级论文一等奖1.5倍执行;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或教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按国家级一等奖加倍发放。在省教育厅主管的杂志发表学术论文按省级一等奖执行。在省教育厅主办的杂志发表学术论文,按省级一等奖1.5倍执行。其他CN刊物和报纸发表论文,按实际稿费的(以邮政局汇款单为准)3倍发放。没有稿费的按省一等奖执行。
(3)教研课题
国家级结题 | 省级结题 | 市级结题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注:课题必需由教师个人或集体申请,经教研组申报,学校教科研领导组审定后逐级申报,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个人申请在其他社会机构、个人或团体立项的课题不享受此项奖励。
子课题降一个级别计奖,奖到课题负责人 (由课题负责人负责分配)。学校课题组自行分解的子课题结题,在总课题奖金不变的情况下,由课题组内部调解。
(4)教研组考评:教研组综合考评、青蓝工程评比等,一等奖10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30元。
4.教育成果奖
(1)先进教育工作者
国 家 级 | 省 级 | 市 级 | 县 级 |
200元 | 150元 | 100 | 50元 |
(2)先进集体(学校获集体荣誉)
国 家 级 | 省 级 | 市 级 | 县 级 |
100元 | 80元 | 50 | 30元 |
(3)高考成果(高考目标奖励方案另附:)
(4)艺术、演讲、精神文明建设、群众性体育竞赛参照(2)执行。
(5)在党报党刊上,宣传报道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参照(2)实行。
(6)安全第一、见义勇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
(7)提合理化建议,并产生积极效果,酌情给予奖励。
(8)分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给予分管领导一定奖励。
八、附 则
1.新增工作岗位周工作量课时标准由绩效工资发放领导组研究决定;
2.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绩效工资发放领导组;
3.本方案报上级相关部门(教育局、财政局、监察局)备案;
4.本方案若与上级政策规定有抵触按上级政策规定执行。
附: 寿县二中高考目标奖励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寿县二中承担全县近30%高中教育任务,在争创省级示范高中的过程中更需要高考成果的支持。为突出全体教师竞争意识、合作意识、质量意识、成果意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有关政策规定,经教代会讨论,特制定本方案。
二、高考目标
1、纵向目标:以前三届应届生文化课本科达线数(招办公布数字)的平均数为基础目标。
2、横向目标:以当年文化课应届生本科达线人数和应届生文化课本科达线人数与本届中考600分以上学生人数比率为横向目标。
三.奖励原则
1、学校将根据纵向或横向目标的完成情况,按方案奖励。未达目标酌减奖励;超出目标,根据学校财力给予适当奖励。
2、班级达到或超过班级目标,学校将根据班级本科达线人数直接奖励到班级和班主任。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1.高考理科文化课达一本、二本线,每生分别奖1500元、1000元(以省厅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文科=理科×1.1。
2.录取飞行员1名按2个一本计算,其中15%奖励班主任、30%奖励文化课辅导教师、5%奖励心理训练教师;其余计入奖金总额。
3.艺体类录取一般本科院校,按每生1000元奖励。在校外参加培训的学生,计算指标,但不计奖。艺体类本科双达线未录取,按每生500元奖励。 正规考取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按每生5000元奖奖励(其中20%奖励专业课教师、其余计入奖金总额。学生必须是在校全程辅导且未收取专业培训费)。
以此三项计算奖金总额。其中:
30%奖励高三年级全体教师;
10%单独奖励年级主任、班主任;
30%按本科达线总数计算到班,并按语∶数∶外∶综=1∶1∶1∶2奖励学科教师;
30%按工作量,按所代班级数∶语∶外∶综=1∶1∶1∶2(或按学科分值的比例)奖励学科教师。
4.录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学校按20000元∕生标准奖励;录取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985大学,按10000元∕生标准奖励;
文化课总分获省前100名奖励20000元;总分获市一、二、三名分别奖20000元、10000元、8000元;总分获县一、二、三名分别奖10000元、8000元5000元。(不重复计奖,不含空乘、招飞等所有特长生)。
其中:
5%奖励年级部主任、副主任;5%奖励该班班主任;其余奖励各班文化课教师。
5.单科获得全市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该科教师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得全县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该科教师3000元、2000元、1000元(不重复计奖);综合学科,加倍计奖(按高考分数比例奖,以招办提供数据为依据)。
6.在本校复习并报考的历届生(含艺体),比照应届生折半计算。回校报考的历届生(含艺体)不计算奖励。
7.高考成绩突出,完成预定目标,奖励毕业班2-4 万元;受到市县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嘉奖或表彰,奖励毕业班4-6 万元。
8.高考成绩突出,超出预定目标,受到市县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嘉奖或表彰,可发集体贡献奖。
(1)行政集体贡献奖:设班主任高考奖平均值为M,则:
一级指标:校长、主任、副主任分别为0.6M、0.45M、0.35M
二级指标:校长、主任、副主任分别为0.7M、0.55M、0.45M
(完成预定目标为一级指标、受表彰奖励为二级目标、一线兼课就高计算)
(2)全校教职工集体贡献奖:县级表彰100元、市级表彰200元(未享受高考奖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五.年级管理
1、高三年级组须制定计划;提前召开高考动员大会;认真组织高三月考;认真做好每次考试的“诊断性”分析工作;扎实做好尖子生培养、临界生辅导、阶段性备考反思总结和年级稳定等工作。
2、高考前要采取多种措施营造高考氛围。
3、年级组须自觉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年级所有工作须服从学校大局。
4、年级组长、各学科备课组长须在当年7月底前书面向教导处呈交年级工作总结、各学科备考经验总结、高考学科试卷分析。
5、所有学科教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高三复习备考计划,高质量完成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及听评课任务,高效率完成周测、月考试卷批阅及数据分析;学科组要上交高考学科备考方案,考纲解读,每次月考要制定双向细目表;年级组要上交复习备考工作计划、总结材料和各学科备考经验介绍材料,要设定高考目标及管理措施。否则,学校将视情况扣除5%-10%的高考奖励。
六.附则
1、高考成果奖,原则上在高考当年年底前兑现,一般不迟于次年6月底。高考奖由教导处负责计算并进行公示。
2、当年高考招办不提供高考分数,其中涉及高考分数的项目取消。
3、高考奖金总额根据相关政策及学校财力由教代会确定。高考奖励方案与上级政策有抵触,按上级政策执行。
4、本方案已经教代会通过。
5、本方案解释权在寿县二中绩效工资发放领导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