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管理中心、县属学校:
现将淮南市教体局《关于开展“两个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教体办〔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两个条例”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安排,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需报送微视频、主题征文至少一篇。同时要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请于6月18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含总结、图片、征文等)报送局监察室。
附件:《关于开展“两个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