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妇字〔2019〕22号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创新深化妇联家庭工作,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家国情 礼赞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0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活动。集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婆媳”,依托城乡村、社区妇女之家层层开展寻找活动,拓展寻找活动覆盖面,重点向党政机关、企业、退役军人、“两新组织”等领域延伸。扩大推荐家庭的典型类型,在推荐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等家庭典型的基础上,重点推荐具有家国情怀、绿色生活、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科学教子等最美家庭典型。
2.开展“最美家庭”风采展示活动。在春节、六一、重阳等不同时段以建光荣榜、图片展、文艺汇演、故事会等形式展示家庭和睦、科学教子、孝老爱亲等特色家庭风采。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各类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的社会影响力,发挥他们在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3.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宣讲活动。组织“最美家庭” “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等先进家庭代表走进机关、企业,走上田间地头,走进农村群众身边,讲好以德治家、以学兴家、文明立家、勤俭持家、忠厚传家的家庭故事,引导广大家庭弘扬好家风、传承好家训。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倡导农村家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小办,反对铺张浪费、奢华攀比等陈规陋习,大力推动农村家庭崇尚科学文明,倡扬文明乡风。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系列活动是推进我县省文明城市创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创新工作手段,丰富活动内涵,明确工作责任,打造亮点工作,因地制宜抓好工作落实。
2.注重结合、精心组织。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最美家庭”“最美婆媳”寻找,认真组织开展“最美家庭”风采展示、好家风巡讲等,确保“弘扬家国情 礼赞新时代”主题系列活动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活动宣传报道力度,运用全媒体手段,宣传和吸引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深入挖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增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通过系列活动开展,进一步培育良好家风,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推动活动不断深化发展。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县妇联家庭与儿童工作部,联系人:林梅,联系电话:0554—4036502。
附件:1.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活动方案
2.2019年度寿县“最美家庭”推荐表
3.2019年度寿县“最美婆媳”推荐表
中共寿县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寿县融媒体中心
中共寿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寿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婆媳”
活 动 方 案
一、活动宗旨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家庭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良好家风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宗旨,进一步培树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庭典型,以好家风引领文明社会风气。
二、推选条件
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在常态化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基础上,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得到认可的身边家庭榜样。
三、推选办法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自荐、他荐,在候选家庭推荐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须完成家庭的资格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各乡镇、县直各口至少推荐1户最美家庭、1名最美婆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家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寻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对候选家庭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名单和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推荐的家庭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
2.加大社会宣传。要将寻找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过程,作为深化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充分挖掘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线上线下宣传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最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引领更多家庭学习最美、争做最美,达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目的。
3. 按时报送资料。推荐县级最美家庭需填报推荐表,另附1500字的家庭事迹,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请各推荐单位于7月底前,先将电子版报来(注:照片也可待电子材料审后再提供),经初步审核再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至县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附件2
2019年度寿县最美家庭推荐表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 | | 性别 | | 年 龄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文化 程度 | | 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 | 邮政 编码 | |
工作单位 及 职 务 | |
家 庭 地 址 | |
家 庭 类 型 | □书香阅读 □绿色环保 □清正廉洁 □移风易俗 □爱岗敬业 □诚实守信 □科学教子 □孝老爱亲 □邻里互助 □心系国防 □热心公益 □家国情怀 □自主脱贫 □其他(请填写类型)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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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曾获荣 誉 | 1.县区级:□ 文明家庭 □ 五好家庭 □ 最美家庭 2.其他: |
主要事迹简 介 (300字)必填 | |
家庭所在村(社区)或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 |
组 织 意 见 |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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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9年度寿县“最美婆媳”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年龄 | |
民 族 | | 职 业 | | 政治面貌 | |
是否曾获荣誉 表彰(如果有, 请注明) | |
家庭住址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事迹 简 介 (300字) 必填 | |
所在社区(村)或单位 党组织意见 | (盖章) |
组织 意见 |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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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