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表彰2018年度“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皖青〔2019〕8号)文件获悉,寿县第二中学团委荣获“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近几年,寿县第二中学团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团组织的精心指导和校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全面从严治团,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着力建设“四性”团组织。加强学习教育,着力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强化从严治团,着力增强团组织的先进性;打造活动品牌,着力增强团组织的群众性;拓展工作平台,着力增强团组织的服务性。
寿县第二中学团委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党旗所指,团旗所向”;进一步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团员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进一步抓好常规工作,服务师生,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服务性;为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继续奋斗。(汪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