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践行移风易俗承诺书签订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重要部署,扎实推进我县移风易俗工作,根据县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寿文明发〔2018〕15 号)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一般干部职工及各乡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要分别向县委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做出承诺。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践行移风易俗承诺书签订工作。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村(社区)书记的承诺书,于8月22日(星期三)前分别集中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国投719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国投633室);一般干部职工及其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承诺书由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存档备查。
附件:践行移风易俗承诺书
中 共 寿 县 纪 委
中共寿县县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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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践行移风易俗承诺书
弘扬时代新风,摒弃陈规陋习,抵制不良风气,以实际行动树新风,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尚,我承诺做到:
一、严格落实守纪践诺制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操办婚丧事宜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要按规定事前(后)主动向纪检机关、本单位党委(党组)申报备案;一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本单位报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乡镇党委报备。
二、积极参与移风易俗行动。自觉坚持红白事新办、简办新风,积极主动参加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活动;严格遵守红白事标准要求,办理红事:单方不超过20桌,双方合办不超过30桌,同一事项分散多次操办其总量不超过上述标准;每桌标准农村不超过500元,城区不超过800元;婚事礼金亲属不超过600元,一般亲邻好友不超过200元;车队不超过6辆,办理不超过1天;坚决不索要天价彩礼。白事办理:酒席不超过20桌,每桌标准农村不超过400元,城区不超过600元;丧事礼金亲属不超过300元,一般亲邻好友不超过100元;送葬车辆不超过6辆,操办白事一般不超过3天。
三、杜绝红白事办理不良风气。坚持乔迁、生日、升学、开业等喜庆事宜通过一束鲜花、一条短信(微信)、一个电话、一句问候等文明方式表达贺意、增进感情。简约办理婚丧事宜,控制宴席规模和消费档次,不超标准宴请宾客,不收受高额彩礼和大额礼金。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过程中,坚决不通知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坚决不变相收受礼金。坚决不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公共资源。杜绝大操大办、豪华车队、天价彩礼、奢靡浪费等行为。坚决不在古城保护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沿街、沿路、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违章占道搭设灵棚、摆放花圈以及出殡抛撒冥纸、焚烧纸钱、大音量播放音乐,城区晚间葬礼活动不超过10点。以身作则开展文明祭祀,在祭祀时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烧纸钱,只敬献鲜花。
以上承诺,我将自觉遵守,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表率,动员家属及亲朋好友自觉践行新民风,并自觉接受相关组织的监督检查。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