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管委会、县属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8〕76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等六部门将于7月份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请各学区管委会、县属学校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准备,并于今日下午下班前(7月23日)将工作开展情况(工作进展、典型经验做法等)纸质版盖章后报送寿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教育股),电子版发送邮箱:944278092@qq.com,电话:3121244。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规范培训行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主动配合进行登记备案。逾期不登记备案的,均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8〕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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