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调查摸底工作,是助力家乡发展的大事,也是展示教育成就、宣扬学校形象、光耀家庭门楣的好事。请广大教职工以同学、同事、学生、亲戚等关系为主要线索,深入调查摸底,于6月6日前报学校办公室,,以后发现新的线索,于7月底前随时报送。
现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寿组明电〔2018〕39号)转发。
寿县二中
2018年5月30日
寿 县 发 电
发电单位 中共寿县县委组织部 签批盖章 李家明
等级 特提 寿组明电〔2018〕39号 机发 号
关于开展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工作部门,县直各局级单位党组(党委):
为准确掌握全县人才资源,建立完善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根据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情况,搭建交流平台,加强沟通联系,密切乡情亲情,引导他们关注家乡发展、参与家乡发展、助力家乡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调查摸底对象
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主要指在寿县县外工作的,具有一定职务、职称或高学历(学位)的寿县籍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人才:
1.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
2.在寿县县外领办创办各类企业,总资产1000万以上的民营、私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纳入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或主持国家重点工程(计划)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4.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教育、医疗等机构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中高层管理人才。
5.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党政管理人才;市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县级以上各行业领域学会、协会、中心、联合会担任会长、主席、理事、秘书长等职务的人才。
7.具有独特技能技艺,在省内外各类大型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文化体育界人才和民间工艺人才。
8.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人员(包括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9.其它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调查摸底。要深入宣传,层层发动,利用新媒体等手段鼓励申报。
2.本次调查摸底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专门负责调查摸底工作,认真核对摸排人员信息,填写《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表》。
3.信息上报采取周上报制度,从6月1日至7月底,每周五下午5点前报送《寿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表》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县委组织部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通报。
中共寿县县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