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县属学校:
现将《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淮人社秘【2018】50号)转发给你们,如有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请按文件要求报送材料。特别提醒: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最迟在4月2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股,市政府特殊津贴申报人员于5月4日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