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国旗下讲话稿
寿县二中工会主席 林伟
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是2017年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昨天国家公布了今年的宣传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宪法尊严。为此,本次讲话的话题为遵纪守法,做优秀公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为实现中国梦提出了根本保证。
可一提到法律,有的同学认为自己一不违法,二不犯罪,不会与法律打交道。也有同学认为自己是在校学生,与法律没有什么密切联系。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一个人自呱呱落地依法成为中国公民,就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既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又必然履行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无论在家庭、学校或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为此我校长期以来进行法治校园建设,2015年4月-2017年7月,经过上级主管领导部门的大力关怀,司法、公安部门的无私帮助和全校师生及家长的共同努力,终于在今年10月份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授予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零犯罪学校”光荣称号(俗称国家级“零犯罪学校”)。在申创过程中,我校涌现出了一大批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老师和同学,他们以自己的精神和行动为校园和社会树立了榜样,赢得了荣誉和社会的充分肯定。
但是在校园中有时还是会出现一些不文明、违纪甚至是严重违纪的现象。如有个别同学经常迟到、门禁卡交他人使用、不遵守交通规则、损坏校园公物、顶撞老师等违纪行为,更有甚者个别同学在校园恃强凌弱、打架斗殴;学校公寓也出现过夜不归宿、赌博游戏和失窃等现象。这些同学也都受到了学校的纪律处分(受到处分的同学,不仅让父母受辱,他个人的未来发展会受到影响,如不能通过征兵政审、部分军事院校录取的政审、部分企业的人才录用、在发达省市还会影响到他的个人诚信记录等等),处分也是一种教育和挽救的方式,如果情节再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一时的冲动行为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从而葬送自己一生的前途。
为防犯于未然,同学们一定要学习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触犯法律。另外现在我们所处的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信息,虽然网络看似虚拟的,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不健康的,甚至是犯罪的。因此,我们自己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诈骗意识,不要因贪小便宜而上当。同时在使用互联网通讯时也应严格自律,不传播消极负面信息,不造谣,更不能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行为。
学法不仅能使自己不违法,更能在自己受到不法侵害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只有在内力的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下才可能形成优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
最后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两点希望:一是认真学习中学生行为养成的纪律要求;二是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规定,以使自己成为新时期的优秀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