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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日国旗下讲话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7-11-14

寿县二中总务处主任  齐晓通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一直以来,我们学校都把安全教育活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 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电、防交通事故、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一生才安全的良好风尚,在学校中树立起浓厚的安全氛围和安全第一的意识。

今天,我重点说一下消防安全,为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119”更加深入人心,公安部于1992年发起,将每年的119日定为全国消防日。本周四是第26个消防宣传日。

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接报火灾31.2万起,亡1582人,伤1065人,直接财产损失37.2亿元。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因违反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等引发的火灾占总量的30.4%

为扎实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同学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在学生公寓和教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首先学生公寓和教室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超得越多,发热也越快。电线绝缘层允许温度一般为60℃ ,如果线路长期过负荷运行,线路发热量增大,绝缘层加速老化。当温度在大于250℃时,绝缘层会发生自燃,并与电线分离,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其次,学生宿舍和教室供电线路,配电设施较为薄弱,客观上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因此,学校规定学生公寓和教室内严禁使用吹风、热得快、电水壶、电取暖器电热毯、暖手宝等大功率电器

2、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我们看到教学楼楼道内的有些消防栓玻璃破损了,尤其教学楼4号楼破损的比较多。消防设施是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必须处于“常备不懈”的状态。一有火灾,马上能够投入使用。因此,平时不要随意玩弄、挪用消防器材。

3、要养成随手关灯拔电源的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避免长流水。

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来到这个美丽的地球上,都是幸运的。短短的一生,只有珍爱生命,才可以尽情享受到新鲜的空气、温暖的阳光,享受到亲人的关爱、老师的呵护,享受到日新月异的生活,憧憬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希望。

在消防安全宣传日之际,希望大家能够关注消防安全,珍爱生命,学会保护自己。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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