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寿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简易操作管理办法(暂行)》(寿政办﹝2012﹞38号和寿招发[2014]22号)等文件规定,现决定对我校以下需采购与安装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及价格:
1、挡车路障石球:直径:400mm,材质:花岗岩,含底座,数量:70个,其中有16个球底座侧面刻“八端”。负责安装到位,预算价格:24500.00元。
2、石书:规格:长2400mm×宽1818mm×高400mm,材质:汉白玉,含底座,表面刻“二中赋”(约300字,描金),数量:1个。负责安装到位,控制价格:24000元。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四、建设工期: 10天。
五、发包时间、地点及方式:本项目在寿县二中新校办公室以最低价定标,据实以审计价结算。
六、资质条件
(一)企业:相关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二)项目负责人:相关工程项目经理或相关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七、报名、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
报名企业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于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下午5点前到寿县二中新校区报名,逾期不受理;资格审查和开标在寿县二中新校办公室由小型项目招标领导组负责。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于开标前携带投标的资质原件到开标现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因时间紧,项目规模小,为方便组织施工,此次只接受本县建筑企业参加,本县企业在以往承建教育项目时业绩不佳的也不接受参加。
2、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参与的企业,未按时到达开标现场的视为放弃。
3、中标后组织施工不力、工程质量差或不能按时完工的企业,将被上报至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列入教育项目建设不邀请企业名单。
九、提交相关费用
中标企业在中标后,按照发包价的10%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
联系人:沈小利 13705643200
寿县二中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