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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寿县二中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13
各处室、各年级部,各班级: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校园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培养师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展现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丰富学生的文化生活,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寿县二中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寿县二中全体学生

二、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内容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

1.声乐类:独唱、重唱、表演唱、合唱等。

2.器乐类:独奏、重奏、合奏等。

3.舞蹈类:独舞、双人舞、集体舞等。

4.曲艺类:朗诵、相声、小品、京剧、地方戏曲、课本剧、音乐剧等。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或其他画种,不超过四尺宣纸(69㎝×138㎝)对开。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不超过四尺宣纸(69㎝×138㎝)。

3.摄影作品:尺寸不超过14英寸30.48㎝×35.56㎝)。

四、活动要求:

1、以班级为单位,实行班级活动管理负责制,各班筛选择优报送12个节目,积极支持和推荐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包括辅导和安排),服从学校整体安排。

2、充分挖掘学校现有的环境资源,积极营造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氛围(包括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站、宣传横幅等)。

3、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以校园文化艺术节为契机,深入开展各项活动,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班级管理水平。

4、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特长,提倡以个人的才能为校园文化艺术节增添光彩,为我校构建和谐校园做贡献。

5、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开展活动的关系,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活动时间

20155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活动组委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传同

副主任:王永山        沈小利

办公室:齐晓通    

成 员:行政组成员、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音乐美术教师

组委会办公地点设在团委。各年级部应根据本次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年级活动实施方案,并由年级主任挂帅,各班主任具体负责,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职责,精心筹划,及早排练,形成人人行动、班班参与的良好局面。

 

寿县二中艺术节组委会

20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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