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入口|联系我们|加收藏|设为首页

寿县二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浏览次数: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4-30
            教师从事的是教书育人的特殊工作,唐代韩愈《师说》“古人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放在首位便是传道。因此,加强师德教育至关重要。
寿县二中历年来始终把教师职业道德培养作为学校整体工作的关键来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会议、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的要求及师德考核内容,并常抓不懈。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经县教育局转发到学校后,学校高度重视,首先组织班子成员学习,4月22日又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逐条学习,校长李传同结合实际对大家又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二中将在学校原来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省《考核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寿县二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通过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带动学校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李传林)
 
 
友情链接
  • 版权所有@安徽省寿县第二中学
    备案信息: 皖ICP备19002653号-1
    地址:寿蔡路和滨湖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邮编:232200
    校长邮箱:sxez@163.com 电话总机:0554-4022515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68号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