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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二中团委被团省委授予“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浏览次数: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5-14

        近日,团省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员”、“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工)委”、“安徽省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决定》,寿县二中团委榜上有名,被团省委授予“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这是该校共青团组织继获得团中央“活跃的中学生活先进学校”以来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几年来,寿县二中团委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共青团“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四项基本职能,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充分肯定。
       据悉,“全省五四红旗团委”是团省委授予安徽省共青团基层组织的最高荣誉。此次获得“安徽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离不开团县委等上级团组织的悉心指导,离不开校党政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学校全体团干的辛勤工作,也离不开广大青年团员的热情拥护,这是对寿县二中团委工作的肯定,是鼓励,更是鞭策。寿县二中团委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在上级团组织和校党政的领导下,继续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力争创造更多辉煌。(齐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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