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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旗在我心中”征文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4-28
 
各党支部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迎接建党90周年,切实加强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总支研究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党旗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征文内容:征文应围绕“党在我心中”这一主题,抒发真情实感,体裁不限,题目自拟,篇幅以1000—3000字为宜。征文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三、格式要求:征文采用纸质和电子稿件均可。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党在我心中征文”字样,签署姓名和单位(姓名和工作签署在文章标题上面,与文章标题间隔两行)。
四、投稿方式:部至少推荐教工征文3-5篇、学生征文每班1-3篇,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推荐征文纸质和电子稿件报至校党总支。  
  五、评选方式:征文作品分教工组和学生组进行评奖,由5位或7位评委进行评审打分,按照从高到低分别评出教工组和学生组一、二、三等奖。
六、评分标准:主题内容40分,体裁结构30分,语言表达30分。每项标准另有详细评分细则。
七、奖励办法:征文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教工: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学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学校党总支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征文将作为学校选派作品参加县、市、省主题征文比赛。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投稿参赛。
 
                                                     寿县二中党总支
2011年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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