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迎接建党90周年,切实加强学校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旗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
二、征文内容:征文应围绕“党旗在我心中”这一主题,抒发真情实感,体裁不限,题目自拟,篇幅以1000—3000字为宜。征文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三、格式要求:征文采用纸质和电子稿件均可。征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党旗在我心中征文”字样,签署姓名和单位(姓名和工作签署在文章标题上面,与文章标题间隔两行)。
四、投稿方式:每支部至少推荐教工征文3-5篇、学生征文每班1-3篇,于2011年6月20日前将推荐征文纸质和电子稿件报至校党总支。
五、评选方式:征文作品分教工组和学生组进行评奖,由5位或7位评委进行评审打分,按照从高到低分别评出教工组和学生组一、二、三等奖。
六、评分标准:主题内容40分,体裁结构30分,语言表达30分。每项标准另有详细评分细则。
七、奖励办法:征文评选奖项设置如下:
教工: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学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
学校党总支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征文将作为学校选派作品参加县、市、省主题征文比赛。请各支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投稿参赛。
寿县二中党总支
2011年4月25日